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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官林一77岁老汉成卖淫“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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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近日,官林派出所在官林镇戈庄村一村民家中捣毁一卖淫窝点,现场抓获卖淫女张某、嫖客朱某和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今年77岁的徐某,为了钱财,从嫖客变身为卖淫者的“合伙人”,提供一次场所收取10元“报酬”。   

  据官林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去年11月底,他们接到群众反映,称租住在官林镇韶巷村一出租屋内的两名女子,经常带不同的中老年男子回家,怀疑她们从事不正当交易。对此,派出所民警立即进行侦查。经了解,出租屋内的两名女子,一名为53岁的张某,一名为19岁的郭某,两人为婆媳关系,均为贵州人。其中,张某曾两次因卖淫受到治安处罚。掌握这些情况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暗中跟踪调查。经一个多月的侦查取证,民警发现,张某和郭某确实在从事卖淫。而且,卖淫地点除了两人的出租屋、宾馆等地,还有本镇戈庄村的徐某家中。1月9日下午1点左右,张某再次带着一名老年男子来到徐某家中,蹲守的民警立即展开行动,现场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77岁的徐某是戈庄村人,本是张某的一位嫖客,去年11月,张某看到徐某单身一人,便以自己出租屋中不方便为由,向徐某提出在其家中从事卖淫活动,并表示每带一个嫖客过来,会支付其10元“报酬”。想到只是提供场所就能赚钱,徐某便爽快地答应了张某的要求。随后,张某连续多次将嫖客带至徐某家中,从事不正当交易。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案民警说。经审讯,张某承认了与儿媳郭某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事实,徐某也承认容留他人卖淫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卖淫者张某、郭某和嫖娼者朱某已被治安拘留,徐某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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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婆媳加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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