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记者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对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上调,最高缴存基数从14220元上调为15100元,最低缴存基数从1320元上调为1480元。 据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由单位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按照今年的上调标准,这一基数须在1480元至15100元范围之内。而单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则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汇缴比例计算得出的,且由单位和个人两方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12%,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在8%到12%之间确定。此外,自今年7月起到调整当月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各个单位应在调整缴存基数后作一次性补交,该项工作将在9月底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