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信件详情 | 查询编号: | XJ_c16094420e3b4daa | 信件标题: | 山水氿城物业收费标准 | 信件内容: | 请问宜兴有没有出台新的物业费征收标准,网传2020年公共能耗费不用收取的说法正确吗? | 受理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接受时间: | 2020-11-19 | 答复时间: | 2020-11-23 | 处理结果: | 您反映的关于物业费征收标准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宜兴最新的物业收费相关规定为《宜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第十九条:“公共能耗费,是指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的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代交的费用。公共能耗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实际支出费用,以约定方式向业主或使用人按建筑面积合理、公开分摊收取。” 以上回复如有疑义,请继续与我委联系。联系电话:87998844。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 满意度: | 默认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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