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1条内容
1、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2、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3、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4、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
5、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
6、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7、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
8、加强市场监测。
9、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10、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资金的下达方式,调动地方积极性,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11、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