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聚集性传播已经成为重要途径,严禁聚集性活动已成为内防扩散的重要举措。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各项防控规定。现就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通知如下:
1、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聚餐、宴请等活动。 2、严禁大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律从简。 3、严禁组织和参与走亲访友、家庭聚会等活动。 4、严禁组织和参与打麻将、玩扑克(包含居家)等聚众娱乐活动。 5、严禁组织大型会议,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减少工作期间聚众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将加重处分。 (此件公开发布,不另行文)
中共无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无锡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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