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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委联合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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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内众多知名中介平台放任虚假房源信息大行其道,这些平台甚至在被监管部门约谈后依旧我行我素,2019年《市场导报》“3·15特刊”对这一现象予以了披露。近日,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对真实发布房源信息提出了诸多要求。

据了解,中介网站上二手房房源虚假的问题,一直是行业内的一大顽疾,备受相关方面的诟病。去年初,导报记者(微信/qq:541845077)随意选取了杭州城西某小区作为样本,进行房源真假的核实,结果发现有大量的房源信息属虚构。采访中,有信息发布者甚至自曝内幕,承认许多房源信息是虚假的,其目的在于炮制诱人的条件,以吸引客源,这已是业内存在长久的一个“潜规则”。

导报记者新近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近日印发《意见》。为巩固自2019年6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成效,六部委此次对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提出了诸多要求。

《意见》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当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实名并注明所在机构及门店信息,并应当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网络信息平台仅可发布一次,在不同渠道发布的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意见》要求,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对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信息的,应当对机构身份和人员真实从业信息进行核验。对房屋权利人自行发布的,应对发布者身份和房源真实性进行核验。网络信息平台要加快实现对同一房源信息合并展示,及时撤销超过30个工作日未维护的信息。

《意见》还指出,对违规发布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等部门应当要求发布主体和网络信息平台删除相关信息,网络信息平台应当限制或取消其发布权限。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核验发布主体和房源信息责任的,网信部门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意见,对其依法采取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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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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