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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新规:占耕地建房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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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耕地占用税法9月1日起施行 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税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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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占耕地建房要纳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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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一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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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定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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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不能让他们白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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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影响到农民,是要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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