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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农村房子后面有块空地,此空地原来是别人的一片旱地,早些年由私人一次性卖断给石料加工老板,变成了石材垃圾的堆放处,大概有十几年了吧,因为环境污染及美观因素,自家花钱整理了垃圾,然后垫上了土,在上面种了庄稼,最近村里面要收回土地,听说要建“公建房”。
问题来了,1、公建房是不是只要得到镇里批准就可以建?
2、因为公建房离我房子只有几十米距离,肯定会对我们采光、出入等造成影响,我能不让他们建吗?
3、不知道公建房需不需要土地部门批准,虽然是别人的地,难道说盖就盖吗?
4、如果要投诉,应该找什么部门协调?
5、有什么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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