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七年,回首这七年来,我们结婚,生子,买第一套房,付了个首付,虽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是因为他在结婚前谈个女朋友写的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后来分手了,跟我结婚后想证明更爱我就写我一个人的。当然都知道婚后不管名字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共同财产。不久后我们买车,买铺,都是写他一个人的名字,买铺还是借我娘家10万和我婚前10万的嫁妆钱买的,记得当时他感动着说以后不管买房还是买铺都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事隔几年了,迎来第二个孩子,本来生活过来还不错 ,但又想着呈年轻还可以动,跟老二再买套房子付个首付,再就没什么遗憾了,开始我是不同意,觉得压力太大了,不想当一辈子房奴,两个孩子了,应该享受下生活,过好生活品质,多陪陪孩子。七年来我就怀第一个孩子时休息了一年不到就一直工作,起早贪黑,到也有价值第二个孩子还没满月就工作,孩子还带到工作现场,当时我哭了,觉得自己好可怜,生孩子的头一天还工作,还没满月孩子就跟着我出来受罪,觉得老公太没有用了,给不了我们母子想要的生活。但最终考虑到是为孩子买我就牙一咬,行吧,就再努力奋斗几年吧,买!
去售楼部前老公说写两个人名字,他说这样孩子长大后会更尊重他,他在孩子心目中地位更高。我说写我一个人的,要兑现他以前的承诺,还有他运气一直也不太好。他也勉强同意,但说可能我到时会改变主意把他的也加上去,我不同意。
什么都说好,售楼小姐要我们办手续说以后改不了的,定了写谁就写谁,他没料到这快就要做决定,坚持要写两个人的,我也坚持要写我一个人的。我说不管怎么写都是我们共同的,孩子的,谁也带不走,我要的是你一个男人的承诺和安全感,还有你对我的爱的一种体现。而他的回答我很意外,他说如果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他的家人们(姐姐和姑妈,老头老娘去世了)会说他,看不起他,还说怕我一个人去把房子不经他偷偷的卖了,说是他上网查过卖房子可以不让配偶到现场,只要个证明就可以了,要是假证明就可以卖了,以后他只能诉讼了。售楼小姐听不下去,劝都没用。我很难过,七年的婚姻白过的,比不过一房子的名字,我更坚持要写我一个人的,他还拍桌子说加不加她的名字,不加就走,他倒没走,我一个人打的先走了。这天是我们结婚7周年纪念日,本来很有意义的日子!
一个星期了,我们一直冷战中,不想理他,看到他我就烦,很生气,虽然我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但一想到这七年来,我为这个家为他做出那么大的牺牲和付出,却得到这样的待遇觉得好不值。他大我10岁,本来当初找他觉得他会在生活中给我更多的关爱和体贴,10多岁我就离开家人独自在外,一直靠自己努力也磨练了独立的性格,本来想找个依靠,没想到七年来没依靠到你,给你生了两个孩子还得不到一丝奖励就来气。七年之痒难道我也逃不过?爱真的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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