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我市在对集中隔离的外省来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其社会活动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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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堵塞防控漏洞,严密落实防控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现结合流调核查情况,着重征集与该病例在以下3处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线索。
地点:万石镇顺隆超市门口老鸡汤面馆(万园路西园新村167号),如下图:
请在上述同一时间范围,与该名无症状感染者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流调、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对于以上情况,广大市民也可通过电话、后台私信等方式提供知情信息和举报线索。举报电话:12345。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宜兴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多次隐瞒接触史!杭州一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12月11日,浙江杭州公安发布消息,因确诊病例庄某在接受医学流调中,多次未如实反映与他人接触史,致使另一名无症状感染者未被及时隔离管控,拱墅区公安分局当日依法对该庄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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