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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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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1日下午,我市在对集中隔离的外省来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结果阳性,经无锡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社会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12月6日:
  8:50,绍兴东乘坐G590,13车厢13B
  10:00,到达宜兴高铁站,在高铁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结果阴性);由转运大巴将其闭环转运至万石卫生院,登记信息后步行返回工地
  12:00,到达万石海滨建设集团工地,在工地办公
  15:00,乘同事车(浙D)去往宜兴高铁站停车场取车(浙A)
  15:30,独自驾车(浙A)回工地,无外出
  17:00,与同事一行7人驾车至常州金坛区湖鲜王水上酒店用餐
  21:00,与上述同餐人员驾车回宜兴
  22:00,乘坐出租车(苏BH5518)回工地宿舍,无外出

12月7日:
  9:00,在工地一楼会议室参加监理例会
  11:00,与参会人员在工地食堂包间用餐,餐后在工地办公,无外出
  17:00,与参会人员在工地食堂包间用餐,餐后无外出

12月8日:
  8:10,在万园路西园新村167号顺隆超市门口老鸡汤面馆用餐,餐后回工地办公,无外出
  13:00,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检查
  17:00,工地食堂用餐,独自回宿舍

12月9日:
  8:24,自驾至万石镇茶亭路早阳豆浆用餐,餐后回工地办公
  15:00,社区获知其在外省居住地有阳性病例,随即转运至隔离酒店

  广大市民如发现自己与该名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于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且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家一起众志成城,一道守护美好家园!

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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