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 自2020年1月1日实施以来, 城市更安静、空气更清新, 更是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响应和支持!
昨日,历时90多分钟的排查, 宜兴城管会同公安部门 查处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提醒广大市民, 千万别心存侥幸,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必查! 案件回顾 2021年1月18日17时40分左右,市城管局城中中队接市民反映东庙巷小区内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至该小区进行查处。经现场勘查,只发现燃放现场遗留的残渣,无其他直接线索。
经初查,确定为和平小区某幢住户,执法队员立即会同公安民警对该幢20多户居民进行逐一排查,历时90多分钟最终锁定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者。
经调查,当事人曹某忠为图“兆头”,于2021年1月18日17时20分左右在宜城街道东庙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曹某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曹某忠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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