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前 必须先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再出让 对农民和村集体来说 一般只能拿到一次性征地补偿
现在
农民和村集体不但可以得到出让金 还能享受持续增值 所有权也没有改变 这是扎扎实实的改革红利!
而作为投资人,过去与村社合作,由于得不到产权保障,总是“提心吊胆”。 现在合法受让使用权,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投资,有助于企业与所在村更好绘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致富图”。
“445万元成交!” 12月7日 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在省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平台正式破冰 这也是无锡地区首宗入市成交的 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 该宗土地出让期限50年 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
首宗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位于和桥镇永兴村,地块面积13.1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准入条件为“专业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380万元/亩。
永兴村党总支书记吴建良介绍:过去,村集体通过向企业直接租赁的方式获取租金收益。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原先的建设用地租赁,用地权属不清,容易产生各种问题。此次上市的土地,是在村民们签字同意并商定底价后才入市交易的。通过竞拍,土地溢了价,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村民也分享到了土地增值收益。
竞拍成功的无锡帝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说:过去,向村集体租地,每年缴租金签合同,变数多风险大。而且,此前没有土地权证,银行不抵押,融资困难。此次竞拍的地块位于主干道旁,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很大。企业准备用这块地向银行融资贷款,用于扩大再生产。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黄朝奎说:该地块的入市,对无锡地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此次破冰,兼顾集体、农民、企业多方利益,为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合理流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为更好保障村民权益 积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工作经验 我市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 市场交易规则与服务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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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试点地块的出让就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由和桥镇提出入市申请、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具体审核是否具备入市条件,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时,按照尊重基层、农民自愿的原则,“农地入市”的事项均需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获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的同意,以此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据悉 此次交地获得的纯收益 将通过民主协商等程序 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