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信件详情 | 查询编号: | XJ_0f12d265595d41af | 信件标题: | 氿岸华府(荣盛华府)物业破坏小区公共绿化 | 信件内容: | 氿岸华府(荣盛华府)物业于9月24日将小区内的部分公共绿化破坏并搭建了底层住户围墙,后经城管介入暂停了施工。现又继续施工,已将13栋的绿化破坏并浇注混凝土围墙基础,现仍进行其它楼栋的施工。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除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制止该行为,并要求物业公司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并管理小区,以防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 受理部门: | 市城市管理局 | 接受时间: | 2020-11-16 | 答复时间: | 2020-11-23 | 处理结果: | 氿岸华府一楼在销售时都带有花园,开发商在建造时用绿篱围栏进行了分隔,考虑到绿篱围栏的安全性及小区的美观,开发商、物业公司提出一楼花园围栏改造方案,经上级部门协调由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核并在小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有关备案后由开发商、物业公司负责实施改造。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因此该行为应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 满意度: | 默认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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