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信件详情 | 查询编号: | XJ_98ae5454989842df | 信件标题: |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 | 信件内容: | 前几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拆迁安置房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的通知》,已经好几年了!现我打电话咨询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科,说这个通知已经好几年了,现在不能用了,所包含的信息要更新!那我想请问一下新的政策对于拆迁安置房权证办理的通知市政府何时能出台新的规定?拆迁安置房的权证办理为什么总是这么难?别的城市都已经成立专门的解决部门办理拆迁安置房的问题的工作,我们宜兴作为百强县前列的城市,经济发达,难道办理一个权证这么难?老百姓有苦说不出? | 受理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接受时间: | 2020-08-06 | 答复时间: | 2020-08-07 | 处理结果: | 按照不动产登记要求,办理安置小区或开发小区房屋所有权登记,首先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交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竣工的材料、房地产测绘报告等资料,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领取不动产首次登记证。然后由开发建设单位与拆迁安置户共同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拆迁安置户的不动产权证书,提交的材料为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税费缴纳凭证、不动产首次登记证等材料。 | 满意度: | 默认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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