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信件详情 | 查询编号: | XJ_ec7f5c8daed3465a | 信件标题: | 商品住房开具正式发票 | 信件内容: | 本人1997年购买由宜兴市华亚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在更名虹亚集团)开发的宜城街道东虹小区商品房一套,当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就给我商品房销售合同书和收款收据,现要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正式发票,开发公司回复我开不了,这样我就办理不了房产证。烦请政府协调税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来。谢谢! | 受理部门: | 税务局 | 接受时间: | 2020-08-03 | 答复时间: | 2020-08-06 | 处理结果: | 接到诉求人的求助工单后,及时与虹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向虹亚集团宣传了相关政策,并要求虹亚集团及时开具发票给诉求人,虹亚集团表示立即开具发票,并及时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因虹亚集团在宜兴没有新开房地产项目,系统内的发票还是原核定的发票,需通过新的发票行政许可才能订购并开具发票,虹亚集团表示将以最快的速度确保诉求人及时取得发票。我局已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向诉求人解释了开具发票的具体情况,并向诉求人表示分局将积极关注发票的开具情况,确保诉求人能够尽快取得发票,诉求人对我局的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 满意度: | 默认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