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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北的邵某已过而立之年,曾做过厨师,也在外地短暂地打过工,待业在家后,他开始琢磨如何赚钱。邵某萌生出在网上提供租房信息并在线下骗钱的想法,与好友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实施诈骗。
2019年9月,邵某与好友先在淘宝上购买了无需实名认证的手机卡、微信号、手机、身份证照片等工具,然后在某果民宿APP上注册账号,将网上下载的虚假照片挂在自己申请的租房平台上,注明出租杭州西湖景区附近的房源。
邵某向被害人推销虚假房源信息
当客人从APP端口下单并留下联系方式后,邵某便会主动与客人联系,并表示仅可线下交易,且可以给予10%优惠,很多客人因此同意线下交易。当客人转完押金后,邵某回复按时入住即可,不再提供任何的定位或信息,等到临近客人入住日期时,害怕事情败露,他再把客人微信拉入黑名单。依托国庆黄金周和杭州西湖民宿等热点,2019年9月,邵某与好友诈骗数额高达4万多元,诈骗所得用作日常开销外,邵某还购买了最新款的苹果手机。案发后,邵某亲属替其退出了部分赃款。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邵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责令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发还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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