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0948 | 生成日期 | 2020-04-01 | 公开日期 | 2020-04-01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20〕4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批复 | 关键词 | 文件,批复,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宜政发〔2020〕46号市政府关于同意璟和园命名的批复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46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璟和园命名的批复 和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将东至北庄村湾里村民小组,南至待规划道路,西至鹅州东路,北至雪竹路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璟和园。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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