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桥中队查处了一起交通肇事后找朋友“顶包”的案件。目前,肇事驾驶员付某贵(男,30岁,云南昭通人)及其好友户某江(男,27岁,四川巴中人)均被市公安部门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3月1日20点50分,在和桥镇西横街上,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在撞上路边摊位后,又撞上一辆同向行驶的轿车。但事发后,肇事车辆却加速逃离了事发现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桥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时,逃逸的肇事车辆“驾驶员”户某江已返回现场。此后,民警将三方当事人带回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调取了事发路口的视频监控,发现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且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发生事故后,你为什么要逃跑?”心存疑虑的民警询问户某江,但他却支支吾吾说不上来。为查明原因,民警又调取了事发后肇事车辆逃离方向的视频监控。原来,肇事车辆在逃离事发现场后,停在了离事故现场约200米的一银行门口。停车后,汽车驾驶位上一男子下车离开,然后,站在路边的另一男子坐进了汽车驾驶位,在稍作等待后,后者便返回了事发现场。“这明显是在为先下车的男子‘顶包’!”民警说,在追问下,户某江承认了自己为好友付某贵“顶包”的事实。
据户某江交代,事发当晚,付某贵驾车前喝了点酒,因此事故发生后立即逃离了现场。而付某贵交代,自己是一名实习期驾驶员,由于操作不熟练,不慎将油门当刹车踩下,这才导致了事故。目前,付某贵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注销驾驶证的处罚。而为他“顶包”的户某江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已被市交警部门依法移交和桥派出所处理,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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