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在一起快一年了,谈恋爱前4个月花了将近四万了,每个节日都送礼物,妇女节还分两天送,3月8日和3月7日,她对我还是各种不满意,因为她本身条件很好,所以对礼物的要求也不低,我勉强负担的起,然后谈了半年的时候见了她父母。
她父母要求彩礼20万,还叫我把装潢好付的全款的房子卖了,因为我房子位置买的偏了点,但是现在都会开车我觉得不叫偏。叫我买她女儿单位旁边,这样她上班方便,还要加上她女儿的名字,不行的话就让我做上门女婿,什么都不用出,对她女儿好就行,但是以后也别想从他们这搞到一分钱。
她妈妈还和我说她家的钱用不完,就算以后离婚也不会要我家财产,随便谁家的男孩遇到像他们家这么好的女孩子一百万彩礼都会拿。这是我第一次上门见她父母,她爸妈说的原话,你们说我还要坚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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