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宜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689元,同比增长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6078元,同比增长8.1%。与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同比增长4.4%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支出增幅全面“领跑”!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6911元,同比增长8.2%,工资性收入继续“挑大梁”。这主要得益于援企稳岗、促进就业等政策的实施。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1479元,同比增长13.8%,增幅排首位。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来源,主要是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今年元旦起,宜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30元,惠及全市23.3万老年农民。
同时,社保标准在连续多年提标后,今年我市低保保障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全险种、广覆盖、强保障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居民生活更有保障。
今年一季度,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八大类支出全面增长。虽然在春节假日效应下,农村居民在食品烟酒上的消费较为突出,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相对偏高,为33.5%。
但整体来看,食品烟酒、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等刚需消费增幅仍相对缓和,均未超过7%。而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消费增幅明显,均突破10%,最高达26.1%,显示农村居民对提升型消费愈发舍得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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