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宜兴市经集挂[2021]第1号 经地块所有权人申请,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 | | | | | | | 增价幅度(万元)
| | 出让金支付要求
| | | | 宜集地(2021)1号 | | | | | | | | | | | | 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
二、有关事宜 (1)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互联网在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4月16日 至 2021年5月6日 (有效工作日),通过江苏省土地场网,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向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4)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7日09时 到 2021年5月17日15时30分通过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26.28.85:81/client/index)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17日15时30分 。提交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5)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报价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09时 至 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即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交易系统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宜兴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地块最终竞得人。 (7)本次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8)竞得人需按《宜兴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合同样本详见挂牌文件。 (9)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土地契税。 (10)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191号607室 联 系 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20131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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