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1532 | 生成日期 | 2021-03-30 | 公开日期 | 2021-03-30 | 文件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土地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统计,调控,执法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16年1月21日,我局与江苏环科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为3202822016CR0007,面积21225平方米,约定动工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情况。上级例行督察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我局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2016年1月21日,我局与江苏环科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为3202822016CR0007,面积21225平方米,约定动工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情况。上级例行督察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我局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处置,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协议有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宗地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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