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1453 | 生成日期 | 2021-03-24 | 公开日期 | 2021-03-24 | 文件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城市,建设,节能减排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环保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住建部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 |
住建部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造、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该导则适用于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绿色建筑,主要从“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等四个方面对如何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绿色建造工作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将根据相关要求,逐步推进绿色建造工作。
其中明确,绿色建造应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施工、交付的建造全过程,充分体现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总体特征。同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效率、环保、生态等要素,实现工程策划、设计、施工、交付全过程一体化,提高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应全面体现绿色要求,有效降低建造全过程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碳排放,整体提升建造活动绿色化水平;宜采用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一体化装修的方式,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整体提升建造方式工业化水平;宜结合实际需求,有效采用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等相关技术,整体提升建造手段信息化水平;宜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组织管理方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协同,整体提升建造管理集约化水平。
建管处绿色建筑管理股
关联链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