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高院原讼庭19日续审了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分成案,于文凤出庭作证。她选择以英语作供,并现场曝光了两人的交往细节。于文凤表示与周星驰还是普通朋友时,自己帮助他解决了美国签证的问题。2002年协议分成前,她就已经开始不时对男方的投资提建议,甚至涉足他的电影业务,助他解决与伙伴间的版权纠纷。
于文凤强调,周星驰跟她有口头协议,她提供投资建议,赚到利润就可分到10%。而因出于信任,她并没有把这些条件写在书面协议上。她表示2002年初两人就分成达致共识,圣诞节前后她提议开始实行分成协议,提出要10%,也得到周星驰的同意。当时于文凤决定离开兄长的公司,全职帮助周星驰。兄长担心她会不会是白白为周星驰付出,她就解释会得到利润分成,并指周星驰不信任婚姻,她这样做不是为向周星驰逼婚,或逼迫他支付酬劳。
周星驰的大律师盘问时向于文凤提出质疑,指周星驰本身已有投资顶级物业的丰富经验,根本是于文凤要向周星驰学习,而非由于文凤辅助周星驰。于文凤对此并不同意,她指出自己在认识周星驰时虽无持有物业,但从父兄处学到不少物业建筑与投资的知识。
对于双方所签订的一份书面协议中,将她写成月薪仅2万港元的财务顾问一事,于文凤解释称协议并非由她撰写,现在看来协议中不但酬劳不对,对其职责的描述亦不真实。她表示当时公司方面提过,该书面协议有其税务用途,她基于对周星驰的信任,没多加注意便签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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