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信件详情 | 查询编号: | XJ_6f9479209eb04be3 | 信件标题: | 苏宁天氿御城小区租车位难 | 信件内容: | 请问国家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业主买房后不交清物业费就不让租车位,非变相换着方法来逼着业主买车位吗?我只想租,不想买,没有那个经济条件,难道连租车位资格都没有吗?以前还能一年一租,现在对我们业主说只能一月一租,地下车库放着几百个余位就不让业主去租吗? | 受理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接受时间: | 2020-11-17 | 答复时间: | 2020-11-19 | 处理结果: | 1、关于物业费和车位租赁的问题。车位由开发建设单位出租,而物业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不可以捆绑收费。 2、关于出租期限的问题。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未明确约定车位租赁期限,您可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 | 满意度: | 默认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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