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10-13 08:33:03 浏览次数: 47 字号:[ [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867 | 生成日期 | 2020-10-13 | 公开日期 | 2020-10-13 | 文件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建设,房地,行政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行政事务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苏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告 | 经查明,2020年1月3日,我局建设监察大队官林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万晟威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包装用纸制品生产项目-车间时,发现该工程监理单位未对钢结构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及跟踪管理,立即下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全面停止施工,整改完毕后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报我局监察大队,接到我局监察大队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恢复施工。该工程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官林镇,排架1层,建筑面积10114平方米,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屋面板吊装、钢结构安装,该工程是由苏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其行为违反了《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苏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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