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所有的规定,在我国法律中都有完整的规定。
哪怕你只做了一个礼拜,只要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就有义务给你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司不得不遵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那碰到了不肯开离职证明的公司咋办?我们再来看一下这一条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在入职的时候,都会被要求出具离职证明呢?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了规避风险,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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