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当时商量的就是,用男方家里新买的房子给我们当婚房,然后首付呢,是男友家出,结婚之后,就是男女双方共同还贷。但是这两天突然间就变卦了,男方的家里人说,那套房首付付的还挺多的,所以结婚以后,一个月只要4000左右的贷款就行了,又因为男朋友工资有7000多,所以就叫我不用出钱了,男方自己付付掉就行了,但有个要求是,房产证上就不写我的名字了。 ???我一下子就傻了,这叫什么事?说好的一起还贷,现在就把我一脚踹开了?婚后难道就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又不是贪那套房子的钱,真的是。 而且我又不是婚后又不工作了,我一个月虽然不高,但也有个4千块,我个人认为既然我们都已经结婚了,我们俩赚的钱就应该公用吧,先不去扯谁管钱的问题,既然组成家庭,就应该一起努力不是吗?如果说工资都可以共用,凭什么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感觉这样对我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就这么不看好我们俩的未来吗,有必要这么防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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