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月工资过高的经济补偿算法,遵循以下规则: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同样举个例子来说明:
因为2008年之前的在职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时,适用08年以前的规定,所以,尚不能举出现实中能适用此情形的例子。那不妨举一个未来的例子:
假设2022年,现行劳动合同法仍然适用,且未对本项计算规则进行修改。
李四2008年9月1日入职B公司,2022年8月31日因其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李四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总收入为480000元,假设当地202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
由以上条件可知,李四在公司的在职时间为14年,他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40000元,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3倍。
所以,计算李四经济补偿的工资基数只能是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且他计算经济补偿的在职年限只能为12年。
那么李四的经济补偿为:12000元/月×3×12月=432000元。而不是40000元/月×14月=5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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