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4日下午,经过前期调试和准备,宜兴法院常驻人民调解员通过小程序进入“线上”调解室,对蒋某诉宜兴某环保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司法调解。“其实我对手机操作并不在行,但考虑到疫情防控的需要,这种线上调解还是很有作用的。”在调解员的操作下,原被告相继登陆程序进行三方视频调解。由于调解工作准备充分,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仅用半小时就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并且在线上平台上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电子签字确认。随后,原被告在线上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员立即通知相关法官进行审查,现场对调解协议出具了确认有效的民事裁定书。“整个过程才用了2小时,不用跑外地,不用上法庭,事情就这么解决了,这种调解太方便了!”当事人蒋某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