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市长质量奖于2016年设立,每年评选一次,
授予宜兴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先进,
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
旨在鼓励各个行业争优创优。
然而,自启动以来,市长质量奖获评单位主要集中于制造业。
因此,今年修订版《办法》中指出,
“支持、鼓励先进制造业(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A类企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科技、现代农业、节能环保产业、
工程建设业和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积极申报”。
这也是宜兴首次将鼓励社会事业单位申报明确写入《办法》。
此外,《办法》还增加了评奖数量。
其中,宜兴市市长质量奖获评数量,
由不超过2 家扩大至不超过3 家,
宜兴市质量管理优秀奖获评数量,
由不超过3 家扩大至不超过5 家。
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
此次《办法》的调整,将更有助于宜兴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培育更多的质量标杆和典型,
最大限度地发挥市长质量奖的激励作用。
该负责人还提醒,按照惯例,
今年宜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将于7 月1 日启动,整个申报工作将持续两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