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的华丽 发表于 2021-5-17 10:49

宜兴1-4月楼市运行情况曝光,涨了还是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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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知道,随着市场价值不断提升,如今买房的压力已经越来越大了。

甚至我身边很多朋友已经开始产生了租房的想法。

其实宜兴目前正在租房的朋友已经不少了,还有许多正在外面打拼的朋友,租房更是非常普遍。
在经历了前一阵子租房平台暴雷的事情之后,租房的朋友们更是开始了担心。

不过,近期由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的租金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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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住房租赁单位租房,最多只能押一付三,半年一交甚至一年一交,成为历史。
具体细节如下: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将经营的房源信息纳入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并实时报送租赁合同期限、租金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人基本情况等租赁合同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除市场变动导致的正常经营行为外,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也就是说,即使收取了超过3个月租金,该租金也无法到达房东手中,只能被纳入监管账户,这样一来租房者的压力就大大减轻了。

同时,有朋友可能要问,住房租赁企业单位如何界定?

规定中也给出回答: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
如此一来,可以说租房子得到了更好的规范,朋友们,随着房价慢慢上升,你们会选择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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